预订3晚酒店住宿,即享低至8折优惠!
快来享受「酒店长期住宿优惠」,一同投入写意悠长的迪士尼假期!
预订详情
- 致电香港迪士尼乐园订房中心热线:+852 1-830-830,并于订房时指明「酒店长期住宿优惠」以享此优惠。
- 立即于网上预订酒店房间
条款及细则
- 酒店长期住宿优惠(「优惠」)适用于2013年1月3日至12月16日内登记入住并连续入住最少3晚的酒店房间预订(不适用于2013年2月9日至16日,3月28日至30日,6月29日至30日,9月20日至21日及9月28日至10月4日)(「推广期」)。
- 已确认「合资格房间预订」*的宾客(「合资格宾客」),可预订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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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房间预订」指宾客预订最少连续3晚香港迪士尼乐园酒店或迪士尼好莱坞酒店(统称「酒店」)之相同房间,于推广期间(不适用日子除外)入住及于2013年12月19日或之前退房。 |
- 合资格宾客在以下时段享有酒店房间价格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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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1月3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1月30日入住,星期日至星期四之折扣为8折,星期五及星期六之折扣为85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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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6月1日至8月31日,12月1日至18日入住,星期日至星期四之折扣为85折,星期五及星期六之折扣为9折。 |
| 优惠房间价格须另外缴付政府税(如适用)及10%服务费。 |
- 住宿优惠必须预订并视乎供应情况而定。订房可致电香港迪士尼乐园订房中心热线(852) 1-830-830, 或经香港迪士尼乐园网页www.hongkongdisneyland.com预订。预订时需指明为「酒店长期住宿优惠」。
- 合资格宾客可付差价提升至其它客房类别,房间之提供将视乎供应情况而定。
- 此优惠只供预订宾客之私人用途,不得转售、不适用于组织、团体活动、销售、推广或其他商业用途。每位宾客每次最多可预订1间入住及退房日期一致的酒店房间。每间房间最多可容纳4位宾客。
- 宾客可更改入住及/或退房日期,但必须符合(i)于原定入住日期前至少2天(于2013年2月11日至13日及7月26日至8月24日期间之入住日子则需要至少7天前)作出更改及(ii)更改后的预订须符合以上第2条合资格房间预订的所有条件。房间的更改将视乎供应情况及其价格而定。
- 于预订时,须缴付相等于首晚房间价格加政府税(如适用)及10%服务费的订金。如须取消,请于入住日期前至少2天(于2013年2月11日至13日及7月26日至8月24日期间之入住日子则需要至少7天前) 通知我们取消预订之房间,否则宾客须为每一间被取消的房间缴付首晚房间价格加政府税(如适用)及10%服务费的作为手续费,该费用将从订金中扣除。
- 除根据第7条及第8条更改或取消预订之房间外,于此优惠下所预订之房间均不可更改。
- 无论任何情况,宾客名称均不能更改。
- 此优惠不可与其他任何推广优惠或折扣优惠一同使用。
- 所有优惠不能转让、退换、或兑换现金、信用额或任何礼品。
- 此优惠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所提供。此优惠只适用于宾客亲身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换取,并受其条款及细则所约束。本公司并不对此优惠于其他地区之合适性或是否有所提供作出任何陈述。此外,假若此优惠之参与于某区域被禁止或视为违法,此优惠将被视为无效。参与此优惠之人仕均为自发性参与,并须负责遵守当地法律(如适用及以该等法律范围为限)。
- 本公司拥有对此等条款及细则最终之解释权。
-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就争议及与此优惠有关任何问题之最终决定权。
- 本公司有权随时修订此等条款及细则,或终止或暂停此项优惠而不作事先通知。
-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英文及中文编写,中英文本如有歧异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 以上条款及细则受香港之法律所管限并须根据香港之法律解释。